至于不看电影,不出们的市民,当然是在家追剧喽。
全港家庭,一到晚间9点,电视机必然锁在TVK,特别死忠的剧迷,还会加追7点档的《新扎师兄续集》,毕竟这礼拜也开播了,也有郦乐成,哪怕演真坏人,他也够靓够跩演得好呀!
这导致《新扎师兄续集》的收视率在郦乐成出场时,也能飙到70点!女性的观看粘性和追剧热情太怕了!这样一部剧,最高点居然比《神雕侠侣》还犀利!
哪怕礼拜六日不播出剧集,但宅家的人,他们还可以看录像带看第二次呀!
这就是巨星效应。
他一个国际巨星,跑来演电视剧,用后世的话来说,降维打击嘛。
王天霖和萧笙只能这样自我安慰,仿佛忘了之前还说他玩音乐的,演反派还行,不可能混影视也混得开。
“明明数据比《上海滩》还高,但也没有做到万人空巷啊……”TVA的人看到收视率大为不解。
“你没发现晚上街头都是些阿叔?家里老婆要看剧,老公吃醋,都气得在街上晃。”
“后生男仔更要看仲森明菜啊!当然也看电视喽!”
TVA的人大为不解,拿着录像带反复观摩研究,打算也跟风试试这种题材。
《对不起,我爱你》的火爆导致了录像机和录像带的生意都变火了。
可能后世的小朋友不知道,录像带的时代,有录像机的家庭,会把自己喜欢的节目翻录下来,反复观摩,只要不拿出去卖,个人观摩是不算盗版的,邻里朋友之间,还会互相借带子。
这个情况,在80年代,除了个别禁售带有录像功能的录像机的国家地区,全世界的电视台都很无奈,连法律维权意识最强的阿美也没办法,不是没电视台及影视公司去打官司,但都是输的。
根据“实际性非侵权用途”的原则,当一种产品可以被广泛用于非侵权的用途时,如果有个别人用这种产品来侵权,那么生产产品的企业无需担责,即“技术无罪”。
因此,录像机、录像带公司无需担责。
即“众乐乐娱乐法”。
这个法律漏洞阿美98年才补上。
这导致录像机在这个时代的发达国家地区大行其道,而录像机的功能也极为强大,你可以看着A台录B台;可以定时录像,哪怕不在家,想看的节目照样都不落下。
还诞生了众多民间剪辑狂魔,只要录的时候多摁几下遥控,跳过广告录,录个纯享版!好家伙,有纯享版,那就意味着街坊都会问他借带子拿来第N次翻录啦!而且还可以跳过自己讨厌的剧情,录个角色纯享版,或直接能录出个另个版本的故事的高手也大有人在。
在这个没有网络的时代,全世界的家庭都流行向侨居在海外的亲友寄录像带作礼品,家乡火红的电视剧集或节目,可比什么土特产吃香多了。
不过,市面上的录像机所录出的节目画面质量,是无法与电视上放的相比的。而且有录像功能的录像机也算是个奢侈家电,79年时价格就五千块至1万块港纸,现在是便宜多了,但也至少要花一两个月工资才买得起的。
不过不要紧,这在经济更发达的国家都不是事,像欧美发达国家及即将进入泡沫经济时代的岛国,几乎是每个普通家庭都要有的东西。
岛国的电子娱乐品牌先锋一直有请明菜做广告,见此知道商机来了,便想趁电视剧在岛国开播之前,花高价与她续约代言,拍更多宣传影响力更大的广告大片。
他们有这个意识,高端录像机市占率最高的索尼也自然有,大家才不会坐以待毙,也一样冲去找明菜代言,于是东芝、松下、JVC等等品牌都加入了战局……
拍电视剧虽然没多少报酬,但很快就变现了红利。
饶是明菜作为岛国最红的偶像,广告费本来就够高了,研音的花见社长看到这几大厂家为了竞价,把价格抬到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数字时,也不由快要昏厥了,怎么说呢,一笔买卖顶得上过去整个事务所过去一年的利润……
这还只是录像机代言。这部剧集做得很精良,明菜本来换个发型都会成为大新闻的关注度,在里面的换一身衣服自然也会引起一片模仿热潮,她的戏服全在现实里卖到脱销,又自然吸引了大量服装品牌请她做代言,还有化妆品、日化用品、饮料零食等各式各样其他种类的其他代言邀请,价格都同步水涨船高。
但是,基本没有请郦乐成的,因为他报价太贵了。索尼都请不起他给录像机做代言。
“你演电影的嘛,若是给录像机做代言,在行内就不太好看了。我事先了解过,欧美那边的巨星,一般不轻易做广告的,他们觉得有点掉身份。”胖波的建议还是不要有动作为妙,现在宁可待价而沽,除非有人用天价砸他,于是,这些广告就都被转移到了明菜哪里。
但若是接的话,明菜的代言就会少掉大半,而且那些品牌要付郦乐成更高的价码,毕竟商业价值完全就不是一个量级的。明菜再怎么红,偶像在岛国阶层观念深刻的演艺圈鄙视链里,是比不过那种大物女优的,而那些岛国的所谓巨星,若是跟郦乐成比咖位又完全不能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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